1.1 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 是部门工程基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,对部门人员在进入现场工作时负有定期检查、监督安全措施到位的责任,特别是对人身安全的保护负有经常性监督的责任;
1.2 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,组织制定部门安全工作目标及保障措施;
1.3 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、环境、健康管理;
1.4 负责在招标、建设、检修、技改等各个环节落实NOSA安健环管理理念;
1.5 负责向参建单位提供安健环与文明施工基础条件,负责落实各标段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执行情况;
1.6 负责开展专业安全活动和教育,进行安全防护、触电急救及消防技能培训;
1.7 组织开展部门安全学习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;
1.8 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,做好事故预想和预防措施,并组织部门和施工单位演练;
1.9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开展行动学习,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;
1.10 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;
1.11 根据可靠性分析报告结果,组织指导设备管理;
1.12 开展安全检查,落实防火、防渗漏和安评整改等工作;
1.13 进行安全自我教育,提高自身安全意识;
1.14 组织制定可靠性分类评价方案;
1.15 负责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。
2. 工程质量管理
2.1 负责建立由项目监理部、承包商、质监站、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,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;
2.2 组织编制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计划并实施;
2.3 收集、整理、学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标准,确定工程验收标准,指导、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;
2.4 参与有关设备合同谈判,收集、确认设备制造质量验收标准,熟悉上述标准并准确使用;
2.5 组织并参加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工作,检查、监督承包商和项目监理部质检部门人员管理台帐,并监督严格履行中标时的承诺;
2.6 组织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、锅炉及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特种设备(电梯、起重机械、行车、特种车辆等)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,负责建立设备制造质量台帐,建立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的闭环管理;
2.7 组织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、验收。配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、验收、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;
2.8 协调、监督项目监理部充分发挥其职能,及时对项目监理部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分析,提出意见并进行处理;
2.9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,始终坚持在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,分专业作好监督检查日志,定期汇总并作为施工质量分析的依据;
2.10 建立质量事件的计算机管理台帐,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。
3. 进度管理
3.1 负责按里程碑和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月、年度进度计划及专项计划的审核;
3.2 审批各参建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,按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进展情况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工作;
3.3 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、落实和考核。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参建单位进行考核。
4. 成本费用管理
4.1 负责工程量签证单的审核;
4.2 负责设计变更审核;
4.3 负责甲方供材的使用管理;
4.4 建立设备的原始记录,包括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产、检修、改造、停用、调拨、转移、报废等;
4.5 建立物资的原始记录,包括物资验收、化验、试验、领退、损耗和盘存记录等;
4.6 建立事故损失和修复记录,包括停工损失记录等;
4.7 建立废旧物资的处置记录等。
5. 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
5.1 负责组织各类招标文件的编写,做到标的物明确;
5.2 负责组织调研市场并推荐不少于三家合格供应商;
5.3 负责组织招投标流程审批的跟踪和答疑;
5.4 负责技术评标人员的推荐和提出技术专家推荐意见;
5.5 配合招标公司开展招标、开标、评标工作;
5.6 配合处理工程招标过程中的纠纷;
5.7 负责工程、服务合同的起草、商谈、评审、签订及执行等;收集整理工程、服务招标资料并归档等管理工作;
5.8 负责组织和办理合同价款支付工作,负责对项目的结算工程量进行审核及确认,负责对扣款项目提出建议;
5.9 负责组织监理公司、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复核;
5.10 负责与承包商就竣工结算问题进行商谈并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;
5.11 负责办理工程预付款、进度款等付款申请;收集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归档。
6. 运行管理
6.1 组织设备日常维护,及时消除设备缺陷;
6.2 组织各专业编制、完善设备巡视管理标准、维护计划,并监督执行;
6.3 审核维护协议,包括维护范围、维护内容、维护标准、维护考核,并监督执行情况;
6.4 制定中长期滚动检修计划、设备年度检修计划、临检计划,并组织实施;
6.5 组织机组临时抢修、设备故障检修;
6.6 审核各类检修方案、检修文件包、检修工时;
6.7 开展检修评价与总结;
6.8 组织设备、工器具管理,包括设备与工器具的购置、变更、处置、盘点等。
7. 技术管理
7.1 负责执行电力行业、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、规程、导则、规定、制度、反事故措施和管理办法;
7.2 组织建立、完善技术监督网,编制技术监督计划,实施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;
7.3 组织编制年度技术改造和工程项目计划,编制可行性方案,并组织实施;
7.4 审核设备异动申请及报告;
7.5 审核检修中各项技术方案;
7.6 督促各专业积极应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方法;
7.7 审核检修规程。
8. 项目管理
8.1 负责供应商从入厂到离厂的全过程管理;
8.2 组织实施项目准备、开工、过程控制、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,控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、质量、进度、文明生产;
8.3 审核项目工程量和费用;
8.4 组织、参与项目后评价;
9. 供应商管理
9.1 组织对维护、检修等供应商的资质审查、技术评审;
9.2 组织对维护类供应商的日常管理,参与评价工程服务类、物资类供应商;
9.3 组织建立供应商基础档案。
10. 物资管理
10.1 负责按建设项目和运营项目的要求建立物资管理系统;
10.2 审核备品备件、检修材料等采购计划;
10.3 审定消耗性、低值易耗品库存定额;
10.4 审核备品备件、检修材料的领用申请;
10.5 审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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